评审组长或其指定的评审员对实验室采取的纠正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评审,经验证表明纠正措施有效后,评审组长将评审材料提交CNAL秘书处进行审核后再提交评定委员会评定。
跟踪评审内容仅限于现场评审中发现的不符合项的纠正情况和观察项的预防措施,一般不扩大评审范围。跟踪验证的方式根据不同情况可以采取文件评审、现场跟踪访问、文件评审加现场跟踪访问的方法进行。
通过提供书面证据进行验证的不符合项,申请实验室需将纠正措施的见证材料送评审组长或指定的评审员,确认有效性。需通过现场跟踪访问验证的不符合项,由指定的评审员在限定整改的时间内到现场核实。跟踪评审完成后,跟踪人员将跟踪评审结果提交评审组长。经评审组长确认现场评审提出的不符合项的纠正措施确已得到有效实施,评审组长在验证材料上签字,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一同纳入评审报告。